洗钱犯罪的根本动因在于将非法所得合法化。洗钱活动与毒品犯罪、有组织犯罪、金融犯罪以及腐败等上游犯罪密切相关,涉案的赃款大多源自这些非法行为及其衍生收益。洗钱犯罪之所以严重,正因其通过多种手段将犯罪所得“变白”,从而逃避监管和法律惩处,对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巨大威胁。
自2020年最高检部署推动反洗钱工作以来,全国检察机关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大打击力度,持续强化“一案双查”意识,挖掘并查办了一批洗钱案件。尤其在2021年,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扩展了洗钱犯罪的主体范围,将“自洗钱”纳入了打击范围,从而对洗钱罪的定罪与量刑产生了深远影响。2024年8月,最高法与最高检联合发布的法律解释,再次明确了法律适用标准,更好回应了司法实践的需求。
然而,洗钱犯罪背后的动因往往令人生疑:为什么不直接花掉这些钱呢?通过网络查询,常常能看到类似的问题。有人指出:“如果钱是干净的,随便花;如果钱不干净,你敢花吗?”这其实反映了洗钱的核心:试图通过“洗”这一过程,将赃款合法化。显然,那些需要洗的钱,往往都是脏钱,洗钱行为本身便是非法的。
尽管如此,仍有不少人因利益的诱惑或情感的纠葛,踏入洗钱犯罪的深渊。记者曾深入多个省份采访了一些洗钱案件,探索这一现象的背后动因。洗钱犯罪背后往往隐藏着与毒品、腐败等犯罪的紧密联系。以安某为例,他通过莉莉(化名)进行毒资的“洗白”,最终被揭露并依法处理,莉莉因帮助安某转移赃款580万元而被判刑。
洗钱犯罪的行为早在上世纪20年代就已出现,最初由美国某黑帮为处理赃款而开设洗衣店,通过购买投币洗衣机的方式,将非法所得转化为合法收入。此类“洗钱”行为被广泛认知,并成为一种犯罪形式。正如最高人民检察院杜学毅厅长所说,洗钱犯罪与上游犯罪息息相关,是这些犯罪所得的“合法化”过程,危害着社会的稳定与经济的安全。
尽管洗钱行为严重危害社会,很多涉案者依然抱有侥幸心理。在诸多案件中,犯罪嫌疑人常因与犯罪活动相关的亲情、利益或是对法律的误解,最终走上违法道路。例如,阿梅(化名)因亲情纠葛,未能拒绝亲姐夫用她的银行卡进行资金流转,最终陷入洗钱犯罪的漩涡,成为司法机关打击的目标。
在打击洗钱犯罪的过程中,司法机关不断加大惩治力度。2024年,检察机关起诉洗钱犯罪3032人,是2019年的20多倍。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推行“一案双查”机制,将上游犯罪与洗钱犯罪一并调查处理,从源头上遏制洗钱行为的蔓延。
然而,现实中仍有不少人因为一时的贪念,走上了犯罪的道路。以红叶为例,她通过购买房产的方式,协助丈夫吕某将非法集资所得“洗白”,然而最终仍未能逃脱法网。在司法机关的反复追查和证据补充下,红叶最终被判定为洗钱罪,成为了法律的惩治对象。
总体来看,随着国家反洗钱工作机制的逐步完善,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也愈发紧密。法院对洗钱罪的主观要素认定,也从以前的模糊逐步清晰。这不仅体现了国家打击洗钱犯罪的决心,也警示了那些还在走钢丝的涉案者。要警惕“利字当头”的诱惑,一旦进入洗钱犯罪的漩涡,就可能会把自己的未来搭进去。
防范化解金融风险,特别是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,依然是金融工作的根本任务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“要做到‘管住人、看住钱、扎牢制度防火墙’。”严厉打击洗钱犯罪,推动金融行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,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。尽管任务艰巨,但司法机关仍将坚定不移地推进反洗钱工作,确保国家的金融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